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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觀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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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利亞-保證低甲醛40公分】加大後掀床架-6尺(4色)



商品訊息功能





  • 品號:2156331


  • 加高型40公分掀床
  • 超大收納置物空間
  • 認證低甲醛
  • 4色可選
  • 專人配送到府




商品訊息描述

【Maslow-保證低甲醛40公分】後掀床架(4色可選)-全通路首創低甲醛認證掀床,環保健康,保證絕無刺鼻味,為您的身體著想,請選購最安全、認證過的掀床架。此款掀床專為現今居住空間狹小,沒有多餘置物空間的消費者所設計的掀床架,總高度為40公分,實際內部置物空間的高度約32公分,可容納冬夏交替衣物、棉被、鞋盒等用品,不用擔心到處堆疊的收納櫃所造成空間的浪費,比一般普通掀床,多一倍的置物空間;掀床架主結構底框採用進口高級的六分木心板材質,堅固耐用;床板側邊採採用特殊寬版造型設計,不同於一般便宜款造型;上層層板採用6分木心夾板,可直接放置薄墊平鋪使用或放置床墊組合,不同擔心板材劣質,而有崩塌的問題;專利設計的氣壓棒,不僅開關容易更經過萬次的壓力測試,品質有保障,且商品配送均由專人到府組裝,不用擔心安裝的問題;共有胡桃、柚木、山毛、白橡4款色系可供選擇。



【商品特色】

■ 全通路首創低甲醛認證掀床,環保健康,保證絕無刺鼻味,為您的身體著想

■ 特高型40公分設計,可放置物品比一般掀床多出一倍

■ 後掀式氣壓棒,專利設計開關容易

■ 主結構採用高級防蛀六分木心板製造,使用壽命較長

■ 上層層板採用6分木心夾板,可直接放置薄墊平鋪使用或放置床墊組合

■ 掀床底板為三分木心板設計

■ 掀床座內藏超大置物空間可放置棉被衣物

■ 專為居家空間狹小的外宿族所設計,完全利用空間收納物品

■ 獨特式線條造型邊框,不同於其他市售低價款造型

■ 100%台灣手工製造,品質有保障

■ 非DIY商品由專人配送組裝,免費為您安裝服務

■ 共有胡桃、柚木、山毛、白橡4款色系可供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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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特點

介紹



加大掀床尺寸:6*6.2尺(長192*寬187*高40cm)
材質:進口木紋貼皮、上板為進口六分木心夾板、下層底框主結構為進口六分木心板、特殊邊框為高壓密集板、掀床底板為進口三分木心板
塗裝:木紋貼皮
顏色:胡桃、柚木、山毛、白橡
商品附件:氣壓棒2支(330磅)
加大掀床上板及床座均為兩片式組裝
產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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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魏喬怡╱台北報導】

海外打工度假又多一個國家可以選擇了!8月8日我國與法國度假打工協定生效後,將增加至15國。壽險業者建議選擇到海外體驗時,可先對當地的國情及文化有基本了解,特別注意工作合約及權益保障之外,因國外的醫療費用較高,建議海外度假打工時要記得購買符合自己需求及預算的保險保障,讓海外生活體驗更有保障。

壽險業者表示,一般人出國投保,會先想到旅平險,然而旅平險的保障期間最長為180天,建議有打算海外留學打工的民眾,不妨先確認預計停留在海外的時間來規畫自身保障。

若是長期海外度假打工者,且工作內容是偏向勞動性質者,則發生意外的可能性及醫療上的需求也相對較高。

以最熱門的澳洲為例,每年有近2萬名青年選擇赴澳打工,但光是在澳洲單次的掛號費用,就要花費新台幣2,000元,住院一天更高達新台幣6萬元,費用高昂,建議可選擇一年期且可續保的意外險及意外醫療險,補足因意外發生所致的殘廢、身故或醫療保障。

出國期間難免因氣候及飲食的不適應,容易引起感冒或腸胃性疾病等,然而因國外醫療費用甚高,故建議搭配規畫實支實付型的醫療保險,以減輕國外較龐大醫療費用。

壽險業者補充,人在國外時,最常遇到的狀況,就是突然面對當地高額的醫療費,一時之間身上恐怕沒這麼多現金可支付,以及因突發疾病、意外需緊急轉送回國接受治療之需求,若是保障內容中有提供海外急難救助及代墊醫療費用服務的話,在國外遭遇意外或疾病時就能協助渡過難關。

台灣人在海外犯罪坐牢的情況愈來愈普遍,衍生的司法管轄與國家主權問題引發不少討論,其中值得關注的是泰國,不僅因為那裡受刑人人數較多且刑期較長,更全面牽涉到國際政治現實、台灣外交困境以及海外公民照護等問題;換言之,台灣人要是在泰國犯罪遭逮,尤其是觸犯刑期至少20年以上的毒品相關案件,就別奢望能得到太多協助,坐牢時最好自求多福。

除中國大陸外,台灣人在海外犯罪遭判刑坐牢人數最多的國家是泰國,根據外交部統計,目前共有137名台灣人在泰國監獄服刑,其中70%與毒品有關、24%屬於金融詐騙案件、6%則是觸爆買犯傷害、殺人等罪刑而入獄。

◎打官司就判死刑

敏哥(化名)20幾年前在泰國機場出境時,因為手提包裡夾帶海洛英遭到逮捕,帶往警局拘留期間,偵訊問話之餘,警察一直推薦他做3件事情:要不要打電話?要不要合胃口的食物?要不要找女人?這3件事情只要付錢都可以如願完成,當然也少不了要付給警察的「仲介費」。

將近半年後,敏哥的案件首次開庭,庭訊過程又快又簡單,因為連審理程序都還沒開始,法官就先吩咐翻譯諭知被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自己選一個,敏哥說:『(原音變聲處理)第一次上法庭的時候,法官也是這麼說,啊!不是法官說,他叫一個翻譯的,跟翻譯說了幾句話,翻譯就跟我們講,「打官司、判死刑,不打官司、判無期」。』

親人在泰國坐牢的小季(化名)受訪時聽到記者講述這種未審先判的情形後,搖頭表示敏哥的遭遇不是特殊個案:『(原音變聲處理)我碰到別的家屬也是這樣子,○○○(消音處理)的哥哥,他就站在那兒,「來!不承認、死刑,承認、無期徒刑」。』

◎賄賂就判無罪

曾在泰國坐牢20幾年的老萬(化名)表示,他當年涉案只是這裡最便宜一個從犯,與同時遭逮的主嫌在一審都被判處無期徒刑,可是主嫌卻在二審階段大逆轉改判無罪。老萬說:『(原音變聲處理)第二庭的時候,他花錢,他就打贏官司,他是主犯啊,法官放他、判我無期徒刑;那個時候有一個法官,只要花錢給他,全部都是無罪放你。』

對於自己的財力不足以賄賂法官,老萬至今仍有些難以釋懷,但讓他最為忿忿不平的,則是當初遇到的那位律師:『(原音變聲處理)100個、100個都是騙子,他就騙你的錢,不可能幫你打什麼官司的啦。』

老萬說,那位律師告訴他,泰國的監獄或看守所全都不准攜帶個人財物,但律師可以代為保管,他真的傻傻將身上所有現金、手錶等財物交給律師,結果這個律師從此就再也不來探視。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台灣人在泰國犯罪不僅要面對司法體系的問題,判刑後還要被送進一個語言不通、文化迥異的封閉環境裡坐牢幾十年,這點光用想像就知道是件不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對家屬而言,每次探監就跟探險一樣。因此,無論是家屬或受刑人,都曾把希望寄託在台灣能與泰國簽署「換囚協定」。

攸關「換囚」這件事的「跨國移交受刑人法」直到2013年初才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7月生效施行後,3年來共有德國、英國,先後與台灣簽訂「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關於移交受刑人及合作執行刑罰協議」、「台灣司法主管機關與大不列顛暨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主管機關間移交受刑人協議」。

在「跨國移交受刑人法」完成立法之前,兩岸於2009年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其中的「罪犯接返」有約定移交受刑人事務;2010年與中美洲友邦巴拿馬簽訂的「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共和國關於遣送受裁判人條約」,法務部則認為此條約開啟了「我司法互助之新頁」。

◎一中政策

由上述看來,「換囚協定」這件事情在台灣似乎才剛起步沒幾年,但涉外人士表示,政府至少從10多年前、甚至更早以前,就一直想與泰國協商並簽署換囚協定,可是換囚涉及「相互承認刑事確定判決」,導致協商直到今天仍無進展,原因就出在泰國政府的「一中政策」上。

涉外人士說:『(原音變聲處理)換囚協定為什麼那麼久弄不出來?是「一中」的關係,對方認為說,這會牽涉到司法互助協定是一個國家主權核心的認定,如果跟我們簽了司法互助協定或換囚協定,當時的泰國政府、即便是現在,恐怕都做不到的。』

台灣與德國、英國已簽署的「移交受刑人協議」,單從協議名稱就可以看出,它們使用了雙方代表處或者是「台灣司法主管機關」之類的字眼,藉此規避掉一些敏感的政治問題,不過,涉外人士指出,我方早就向泰方提出過這種彈性做法,但泰方始終堅持該國「國與國間刑事判決執行合作程序法」的規定,也就是與他國簽訂條約的主體必須是個「國家」,但台灣並不是。

◎深層的政治顧慮

法務部表示,未來將密切配合外交部等機關,積極與各國及大陸地區洽談移交受刑人,以彰顯人道精神,實踐我國人權立國之理念,並加強犯罪矯治,開展國際司法互助之新紀元。

外交部表示,未來將繼續配合主管機關法務部,在尊重當事人意願及符合移交國與我國法律的條滿額免運件下,致力推動相關合作業務,使受到判刑及監禁的人,得以在其本國繼續服刑,實現社會正義與人道精神。

這兩個部會都說要配合對方,但法務部早已研擬備妥台泰換囚協定草案,未來的重點其實在於外交上的作為與突破。

監察院在11年前提出的調查報告裡明確指出,泰國不熱衷與台灣簽署換囚協定,「實有深層之政治考量與顧慮」;涉外人士對此回應表示,這些政治考量與顧慮,目前並未消失。

◎問題出在代表處

既然換囚之路走不通,在泰受刑人及其家屬便把焦點轉向泰皇「特赦」這件事情上,家屬趙姊(化名)受訪時表示,為了幫助親人獲得泰皇特赦,她四處蒐羅資訊,自認做好一切應備文件,但當她把文件交給台灣駐泰國代表處請求協助處理之後,卻一直感受到駐處的消極態度。

趙姊說:『(原音變聲處理)附上以上等等事證文件,可以轉交給我們駐泰代表處,代表處看看是要用什麼樣的方式,由代表處主動為受刑人提出特赦申請;也許對(駐)泰國代表處針對我們國外的所謂邦交,或者是業務的發展上面,可能不覺得說我們幫受刑人爭取了一個特赦,這個對他的政績有貢獻。』

老萬受訪時對於「特赦」這件事的反應更為強烈,他以個人在獄中所見所聞強調,歐美國家受刑人在各自國家的駐泰大使館積極協助之下,普遍都能獲得泰皇特赦待遇,但相較台灣駐泰代表處,卻讓他覺得既無能又無所作為,老萬說:『(原音變聲處理)問題出在什麼地方呢?就是代表處、(駐)泰國的代表處,他們根本就沒有真心地幫我們。』

◎關鍵在於受刑人

針對這樣的批評,曾在駐泰代表處任職的外交官員受訪時表示,特赦是泰皇恩典,是否給予並非外人所能置喙;更重要的是,毒品案件在泰國屬於重罪,這類受刑人申請特赦獲准的可能性本來就比較低,這位官員還強調,他所知曾有台灣人得到泰皇特赦,但這些人當初入獄的案件都與毒品無關。

官員進一步指出,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皇室成員生日或皇家重大慶典所頒布的「大赦減刑」,毒品案件受刑人經常被排除在外,就算被納入大赦減刑範圍,所減刑期也比其他罪名少很多。

官員說他可以理解受刑人的想法與不滿,然而事實上,真正的關鍵還是在於受刑人自己:『(原音變聲處理)得到特赦成功的,都是很正面地看待自己監獄生活的,監獄沒有辦法幫他們教化,但是他們能夠安排自己的生活、安排自己的健康,但是,這些人畢竟是少數,大部分的人德性還是一樣,怨天尤人的,一天到晚就是寫信來抱怨獄方管理不公、伙食不好、生病不讓他去看病,其實大部分還是這樣子的人。』

按規定特赦應由受刑人自己提出申請,官員表示,駐處一直都很願意提供相關協助,甚至還制訂了如何提供協助的標準作業程序。

另一方面,關於駐泰代表處「無能又無所作為」的批評,外交部的正式回應是,泰國政府於泰皇、皇后誕辰或其他皇家重大慶典時,常諭頒「大赦」法令予受刑人,只是赦免對象及減免刑期,是由該國獄政機關視受刑人服刑表現及所犯罪行決定,他國政府一般無法干涉。

◎改善在泰服刑國人處遇

換囚卡在「一中政策」,皇室恩典又是他國政府無法干涉的事務,外交部一位資深官員就表示,政府在很多年前便開始致力提升在泰服刑國人的照護作為,透過各種方法改善這些人的獄中處遇。

資深官員說:『(原音變聲處理)在他們必須在當地繼續服刑的過程當中,外交部能夠繼續提供台灣受刑人在當地什麼樣的服務,就是說政府現在做不到換囚,大赦、特赦也要看他服刑的表現,如果你要做特赦的話,代表處可以幫忙過程或追蹤進度。』

至於比較具體的服務作為,外交部指出,駐泰代表處除了定期探視服刑國人、掌握個別訟案進度,以及安排義診活動之外,也會協助其家屬前往泰國探監、定時代轉家屬匯款等行政事宜,並且確保這些人在服刑期滿後順利返回台灣;此外,若有台灣的非政府組織要代表家屬前往泰國探監時,外交部及駐處都會提供協助。

◎台灣比不上歐美國家

「定期探視」是外交部最常提到的服務工作,對於在泰服刑國人而言也很重要,敏哥就表示,因為這件事情與獄中處遇密切相關,他說:『(原音變聲處理)外國的駐外使館有沒有來看,你駐外使館有固定來看望本國人的話,不容易被欺負,尤其像歐美國家的話,他們就不太敢欺負他們,所以這些獄卒就會知道,這些人不可以亂碰他們。』

敏哥特別提到了「歐美國家」,老萬對此感慨萬千,他說歐美國家高度重視人權,「定期」的意思是每個星期都會派員前來探視本國公民,但台灣駐泰代表處的定期探視,指的則是一年三節、也就是春節、端午、中秋。

老萬另以瑞典為例,有位瑞典籍受刑人在獄中豢養了一隻貓,後來要被送回瑞典時,瑞典駐泰國大使館為自己國家公民所提供的服務內容,那隻貓也囊括在內:『(原音變聲處理)他那個貓他要帶走,瑞典大使館給他買那個貓籠,幫他連貓都帶走,我們、我們不能比啦,人權方面這些東西,你不能跟他們比啦,你比的話會氣死人,根本就不能比。』

◎事有先後順序

拿歐美國家的案例指責台灣駐外單位,對於認真負責又積極任事的外交官員並不公平,但官員也直言,外交部的人力與資源有限,應辦事項必須列出先後順序。

不僅如此,官員還明白指出,協助旅外國人雖是最基本的重要工作項目,可是對於照護海外長期服刑國人這項業務,不同的官員確實會呈現不一樣的處理態度:『(原音變聲處理)這個就是從你的心態開始想,如果說你只當成是一份工作,只是覺得把它結案就算了,如果說你換一個心態,這個事情今天如果發生在你身上,設身處地去想,你在裡面絕對不會希望駐外單位同仁把你當作是件案子,把它結束就算了。』

說穿了,這種照護海外長期服刑國人的工作,做多、做好不會加分,但只要完成職掌要求的應辦內容就不會被扣分。

◎作繭精選自縛

老萬坐牢20幾年,在裡面遇到不少知法犯法的泰國警察,這些警察告訴他,打擊掃蕩毒品是泰國政府的重大政策,販運毒品的人直殺成本,在他們眼裡看來非常愚蠢。

老萬說:『(原音變聲處理)泰國這個地方,從你搭飛機開始,你要坐出租車也好、飯店的小弟也好、外面開三輪車的也好、賣小攤的也好,大部分都是警察的線民,他們告訴警察,抓到了,他們有獎金;你根本就不要想說我去賺一筆,但是你要知道,你被抓的時候,你的一生在裡面就完蛋了。』

也就是說,不管是基於私利或義氣,台灣人想在泰國販運毒品,根本就是一種作繭自縛的行為,因為換囚、特赦都不用多想,現在就是做不到,而獄中所受待遇又比不上歐美國家的受刑人,所以,台灣人最好不要在那裡作奸犯科,如果被關進監獄,坐牢時就請自求多福。

第一銀行ATM盜領案迅速宣告破案,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19日)上午特別表揚在休假時協助逮捕主嫌的台北市警員宋俊良。柯文哲並指出,他已交代警察局長培養年輕警員,以防範日益增加的智慧型犯罪。

一銀盜領案迅速偵破,其中,台北市警局公關科警官宋俊良靠著敏銳的觀察力,在休假時協助逮到主嫌安德魯。台北市長柯文哲19日公開表揚,並致贈宋俊良獎金新台幣2萬元、專案小組獎金30萬元。

柯文哲表示,宋俊良在休假期間大可假裝沒事,卻仍保持主動、積極、機靈,帶妻兒遊玩時還能趁機將國際詐騙集團逮捕到案,很不簡單。他認為市政的進行就是要如此,需要每個人都願意多貢獻一點。

柯文哲指出,台北市的重大暴力型犯罪已慢慢減少,但智慧型犯罪蠢蠢欲動,他特別交代警察局長要從頭培養年輕警員,以應付智慧型犯罪。柯文哲:『(原音)因為有時候這種科技型的智慧犯罪,老一點還不行,必須要有年輕的警員,特別警察學校畢業的,我們要從頭培養,應付智慧型犯罪。』

柯文哲指出,之前台北市政府也曾請各大學資訊系協助研究如何讓台北市的閉路電視監視系統發揮更大的功能,所以在過去這1年當中,台北市防範智慧型犯罪的實力已慢慢增加,也使得這個在許多國家行騙的國際當紅網路話題詐騙集團在台北市陰溝裡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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